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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
(粤司[2005] 1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全省各监狱、劳教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7月12日,厅党委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同志在省委政法委召开的专项整改活动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厅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等部门就前一阶段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专项整改工作。按照国聚书记专项整改活动务必达到“三个目标”(全体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公正执法、规范执业、服务为民教育;使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整治和解决;使正在实施的规范化建设得到衔接)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估价前一阶段的工作,清醒认识存在的不足

  “规范执法执业行为 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始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根据中央、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的总体要求,按照厅党委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迅速展开专项整改活动。各级领导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检查督导,各单位做到领导高度重视,摆上全局位置;狠抓学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查摆梳理,切实找准问题;逐类逐项整改,确保实际效果。特别是针对监狱、劳教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整改。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单位组织部署不够周密,领导督促不够有力,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个别干警存在厌烦情绪,重视程度不够,应付了事的现象比较明显,投身到专项整改活动的热情不够高。三是整体发展不平衡,少数单位缺乏检查督促,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四是查摆整改针对性不够强,少数单位重面上工作和规定动作的完成,缺乏联系实际,做好自选动作主动性不够强。尤其是对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习惯性做法,整改不到位。个别单位还违反禁令,或发生安全事故。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一)将思想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改活动始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的总要求,即专项整改是中央政法委的重大决策,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公正执法的重要举措,将专项整改作为当前和年内一项全局性工作,不间断狠抓干警思想发动,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绝不能以近年搞过整顿而不重视,绝不能以所在单位存在问题不多而降低标准,绝不能以任务重而冲击专项整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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