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检查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检查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的通报
(粤司[2006]36号)


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省直监狱劳教单位:

  根据厅党委《关于对省属司法行政机关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评的通知》(粤司党【2005】91号)和《关于对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粤司明电【2005】195号)的要求与安排,省厅政治部会同省监狱局、劳教局有关部门组成了6个检查考评组,于2005年12月14-22日分赴各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对2005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考评。现将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考评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党委中心组都能紧密联系实际,按照厅、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进行理论学习,做到制定学习计划、严格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狠抓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广大干警职工对各自单位中心组的整体学习情况和各成员的总体评价较好。比较突出的单位有:北江、韶关、番禺、广州、阳江、四会、揭阳、东莞监狱,司法警察医院;增城、南丰、女子劳教所。其主要特点是:一是主要领导重视,发挥学习表率作用。党委主要领导能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采取较为有力的工作措施,将上级的要求落到实处。能认真履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头人的职责,亲自确定学习主题、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并带头坚持自学,带头深入探究理论,带头作辅导报告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整个党委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发挥好表率作用。二是学习重点突出,结合形势发展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重点突出,注重学习的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把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和省委全会以及胡锦涛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监狱劳教工作方针和厅党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在培养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三是建立学习制度,努力创新学习形式。建立了中心组学习的各项制度,对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方式方法、考勤登记、档案整理、考核检查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中心组学习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基本做到了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重点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精读原著与听辅导报告相结合、封闭式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学习形式多样,学习氛围生动活泼,激发了干部理论学习的兴趣,提高了学习质量。四是紧密联系实际,注重指导工作实践。针对广东形势的新发展,执法工作的新要求,队伍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找准理论学习的“切入点”,带着监所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进行学习。能够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监所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从解决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思路比较清晰,理论观点也有一定的高度,避免了理论学习的“空对空”,使学习做到“管用”、“实在”,推进了工作的发展。五是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基层理论学习。注重带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定点与基层单位挂钩,对挂钩监区(大队)的理论学习能做到亲自过问,并坚持到挂钩监区(大队)作理论辅导,上党课,督促指导基层单位的理论学习。另外,各单位设立了中心组学习秘书岗位,选派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作风扎实、服务细致的同志担任学习秘书,学习秘书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发挥了中心组学习的参谋助手作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