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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接受评议阶段(8月中旬至10月)

  各单位在总结前段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详细的评议汇报材料。向“行评团”认真汇报本单位开展行评工作的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行评团”将通过听取单位情况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评议。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协助、配合“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对“行评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搞好整改。

  (五)评议总结阶段(11月)

  省厅将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评议优秀和履行评议“责任状”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和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各单位要从健全机制和制度入手,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这次评议活动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动力,更是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机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评议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厅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好评议活动,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三到位”;并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参加评议、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切实履行政风行风评议“责任状”,对履行责任好的要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确保评议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

  (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情况下,努力创新“自选动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造声势,扩大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争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使评议活动既轰轰烈烈地开展,又扎扎实实地进行。

  (三)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落到实处。在评议活动中,省厅将召开评议汇报会、组织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行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也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当前正是新年度各项工作起步阶段,各单位工作多、任务繁重,要正确处理好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活动,又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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