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司[2006]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司法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司法行政将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这项活动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现结合全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以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与“三个走在前面”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建立惩防体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评议活动,努力做到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明显提高,干净干事的风气有明显形成,监督管理的机制有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有明显进步,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省厅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厅党委书记、厅长陈伟雄为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铭清,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传明为副组长;副厅长黄 武,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军港、杨日华,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承魁,厅党委委员、省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于保忠,厅党委委员、省劳教局党委书记、政委向和启,厅党委委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何流明为成员。负责全系统评议活动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行评办), 主任由厅纪委书记武传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厅纪委副书记、监审室主任钟敬强,厅直属机关纪委书记蔡祥谋同志担任。负责情况了解、材料综合、信息交流、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