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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南通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完善公开招考、竞争择优、双向选择、岗位聘任、合同管理选人用人方式,促进“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鼓励各类事业单位实行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灵活柔性的用人方式。

  3.创新分配激励制度

  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创新收入分配制度。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落实技术、专利、品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各种实现方式。积极探索股权、虚拟股、特殊贡献分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利润分享、年度奖励、风险收入、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多元化的分配形式,实现收入分配向重点岗位、优秀人才倾斜。选择和跟踪一批不同类型企事业分配制度改革的典型单位,及时总结和提炼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并进行宣传引导。

  四、人才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促进人才工作稳步发展

  1.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协调体制。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形成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组织保障体制和工作责任制度。重点抓好谋划大局、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分类指导、依法管理、提供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学术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在人才资源开发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人才的主体作用。

  2.建立“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考核制度。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科学人才观的考核办法。在考核年度各方面工作的同时一并考核人才工作。定期表彰奖励在人才工作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的先进系统、先进单位和人才工作先进工作者。

  3.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互动的宏观决策制度。把人才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谋划发展时同步考虑人才开发,部署工作时同步考虑人才支持,安排预算时同步考虑人才投入。

  (二)加大投入,多级互动,强化人才开发资金保障

  1.逐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确保并逐步提高发展性投入中用于人才资源开发的比例,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在落实现有人才开发财政专项资金规模的基础上,力争随着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各县(市)区要加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投入,根据当年的财政收入和发展需要,每年增拨一定的额度。有条件的乡镇也可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2.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人才事业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对人才开发投入的宏观引导。研究制定财政、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渠道进行人才投入。用经济杠杆引导社会捐赠。宣传和表彰捐赠款项的先进个人、企业、团体和其他组织,逐步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成为人才资本的投资主体。

  3.加强人才资金的管理

  制定政府投入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的跟踪监管,切实提高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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