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司[2006]7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监狱、劳教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省厅决定于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在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厅岗位练兵活动办公室。
广东省司法厅
二○○六年四月六日
广东省司法厅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根据
司法部《关于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岗位练兵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打牢我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加强履行岗位职责的关键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扎实推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革命化、职业化和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警察队伍。
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遵循“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贴近业务、贴近实际,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练,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花架子。
二、总体要求
以“大兴岗位练兵,打造过硬队伍,建设和谐广东”为目标;突出“岗位练兵、实战演练”两个重点;抓好“岗位练兵竞赛、集中强化训练、争创标兵能手”三个载体;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运行、考核考评、奖惩激励”四项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全省监狱劳教警察队伍“执法水平、正规化水平、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五个方面的明显提高;增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能意识、危机管理意识;为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领导责任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五个机制提供队伍素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