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粤司[2006]1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直各监狱、劳教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整合资源,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政风行风评议、以及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上述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经厅党委研究决定,除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作变更外,在原省司法厅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以及公证岗位培训领导小组、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合并成立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三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伟雄(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何铭清(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成 员: 黄 武(副厅长)
马军港(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杨日华(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武传明(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承魁(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于保忠(厅党委委员、监狱局局长)
向和启(厅党委委员、劳教局政委)
何流明(厅党委委员、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协调“三项”活动,对“三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同时负责对执行司法部“双六条禁令”的督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安排,信息材料的整理汇总、报送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王承魁(兼)
副主任:杨 富(厅政治部副主任)
成 员:彭宝龙(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长)
吕 恩(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负责人)
蔡定纲(厅政治部培训处处长)
严贤德(厅教育处负责人)
刘绍含(厅监狱劳教工作联络处负责人)
唐祖英(厅办公室副主任)
李 晓(厅宣传处副处长)
谭 征(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