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上报行评办主任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和本系统、本单位在新闻媒体已报道信息情况的通知
(粤司[2006]1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为及时掌握行评办主任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进一步推动行评工作的开展,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传达贯彻情况报送省厅行评办。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宣传工作,推动今年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稳步开展,请组织有关人员收集本系统、本单位自行评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信息资料,并按以下要求一并上报:
信息资料包括的内容:另纸注明新闻媒体名称、刊登时间、刊登位置(版面)、内容全文等,并把信息刊登原稿复印在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