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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的通知


  7、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落实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责任。要努力探索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引导律师事务所建立起以统一分配为基础,有利于发挥律师事务所整体效能的利益分配制度;统一全所的利益、资源、管理和目标理念,建立严格的人员、质量和风险控制机制,实行高效、科学、规范的管理; 鼓励律师事务所聘请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从事管理工作;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是本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责。

  四、加强律师队伍制度建设

  8、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文件,重点是《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积极参与维稳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司法厅实习人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以及《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包括担保、劳动争议仲裁、海商海事、专利、著作权和商标等六项业务操作指引)、《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广东省律师防止利益冲突规则》、《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自律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9、建立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律师法》,加强对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各项条件的审核,重点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实习效果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建立情况反馈制度、委托调查制度、初审质量的定期通报制度;律师协会要加快行业诚信建设,继续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行业凝聚力。

  10、完善律师事务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改革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起包括业务指导、专业分工、质量考评、分级管理、奖惩、合伙人晋升在内的一整套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不断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实现律师引进合理化、管理规范化、培养制度化、使用效能化。

  11、完善对欠发达地区律师的扶持和培训机制。省律师协会要以律师发展专项基金为重要渠道,继续扶持欠发达地区。要牵头建立珠三角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对口帮扶制度,提高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执业律师的业务水平。要充分利用好远程教育系统等培训教育资源,做好本地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未安装远程教育系统的市要积极制定和完善本市的继续教育制度,通过优质的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市律师协会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会员会费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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