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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的通知
(粤司[2006]1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司法厅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强安康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队伍现状,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1、律师担负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律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广东,建设平安广东,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依法治省,建设广东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我省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广东律师业综合竞争力,实现“三个走在前面”的根本要求。

  2、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管理机关的管理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省律师队伍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广大律师服务于社会经济活动各个领域,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极个别律师理想信念动摇;一些律师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一些律师专业水平不高,无法准确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一些管理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管理不到位;从整个行业来说,律师人才分布不均衡,人才结构不尽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省律师队伍建设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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