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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十佳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节能先进单位、工业企业出口先进单位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十佳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节能先进单位、工业企业出口先进单位的决定
(厦府〔2006〕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

  2005年,全市工业企业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等十家工业企业授予“厦门市2005年度十佳工业企业”称号,对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工业企业授予“厦门市2005年度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称号,对厦门利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家工业企业授予“厦门市2005年度节能先进单位”称号,对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工业企业授予“厦门市2005年度工业企业出口先进单位”称号。

  附件:1、厦门市2005年度十佳工业企业名单

  2、厦门市2005年度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名单

  3、厦门市2005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名单

  4、厦门市2005年度工业企业出口先进单位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厦门市2005年度十佳工业企业名单

  1、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2、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3、厦门卷烟厂

  4、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5、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6、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

  7、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8、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9、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

  10、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附件2
厦门市2005年度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名单

  1、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厦门宏美电子有限公司

  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

  5、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6、厦门ABB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7、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8、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10、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1、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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