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县(区)司法局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除传统的农村赡养、宅基地、坟地、邻里纠纷外,针对矛盾纠纷新趋势、新特点,拓展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参与农村中征地拆迁、土地承包流转、税费改革、大的经济项目等引发的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人民调解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安置帮教
10.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力量,做深、做细、做实农村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落实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有“口粮田”、必要的住房、较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措施;县(区)司法局、司法所要改进和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密切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拘役所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建档,并从就业和教育两个重要方面入手开展跟踪帮教工作;监狱、劳教所要以教育改造为中心,进一步争取劳动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搞好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村籍罪犯和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谋生技能,同时,大力推广和运用向社会有关企业推荐就业的做法,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周折;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方针政策,宣传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宣传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营造有利于刑释解教人员安身立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氛围,避免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普法依法治理
11.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五五”普法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大力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以农业生产、农村企业和市场经济为重点、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确保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以最容易接受、最容易普及、最容易见实效的方式和途径,及时、迅速、快捷宣传到群众之中;增强农民的
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教育、约束、管理的水平;要更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观念,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法制教育于新闻事件、百姓生活、文艺娱乐,增强吸引力;要充分利用好广播、墙报、标语、小报、夜校等传统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发挥报刊、电视、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等传媒的作用,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能资源,融法制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的全过程,注重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提高法制宣传能力和水平,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