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内容及重点
(一)宣传中央、省委和省厅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精神。重点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实施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
(三)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公务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学习和培训的情况。着力宣传发动的广泛性,学习的深入性,学习培训的有效性。重点宣传各级党委采取理论研讨班、培训班、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的情况;宣传组织学习交流的情况。宣传各级领导深入基层做好辅导,调动公务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的情况;
(四)宣传全省广大司法行政公务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实际,深入清理思想,找准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着力宣传领导带头,干警积极参与,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深入清理思想的情况;宣传各单位及广大司法行政公务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查找执法、执业理念上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的情况等;
(五)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组织公务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先进典型的情况。着力宣传他们对照先进找差距,开展“学英模,见行动”活动的情况;着力宣传在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和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严格文明执法、服务为民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大力弘扬其精神;
(六)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所取得的成效、社会反映、人民群众满意度情况。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按照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省厅统一部署安排,认真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考核的情况;宣传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的情况;宣传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公务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
三、宣传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