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抓好分类指导,进一步增强教育效果。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要突出抓好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突出抓好坚定政治立场、精通监管业务、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克服和纠正滥用职权、执法随意等问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突出抓好服务为民,进一步解决少数律师执业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保证法律服务工作的正确方向。
(五)继续抓好检查督导,进一步搞好有机结合。省厅督导组将按照粤司[2006]109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督导。各单位要加强经常性检查指导,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利用教育活动联系点这一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切实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针对今年教育活动多、任务重的实际,各单位要在“结合”上做文章,防止出现几张皮、走过场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教育效果。
(六)继续抓好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要按照省委宣传部和政法委《关于做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的工作意见》和《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司[2006]183号)的要求,充分运用内外部宣传媒体和手段,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重视发现和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大力弘扬他们的精神,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
二、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江泽民文选》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抓好《江泽民文选》的学习,特别是要重点学习江泽民同志对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刻领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服务。要切实抓好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认真学习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通过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努力使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上有新领悟、认识上有新提高、运用上有新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