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各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组建率达到100%并且人员到位,作用进一步发挥。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纠纷调处率力争每年都有新提高,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逐年下降。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上新台阶。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一五”期间实现帮教率超过95%,力争重新犯罪率在2.5%以下。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及推广工作,2007年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2008年在全省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
--监狱劳教执法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建立起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确保狱所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案件,公正文明执法得到切实保障,杜绝体罚虐待罪犯和劳教人员现象的发生。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改好率达95%以上。
--法律服务不断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域不断扩大,服务方式日益丰富,执业环境逐步改善,服务秩序明显好转,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基层基础更加巩固扎实。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比较完善,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职能进一步到位。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加强,2007年全部完成办公场所建设,2008年完善规范化建设。
--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入,队伍作风明显改进,执法水平、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围绕以上目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在“平安广东”建设活动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础性、根本性、前瞻性以及“第一道防线”的优势,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切实保证平安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创平安
进一步总结“四五”普法经验,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八荣八耻”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效果;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流动人口和外来员工、青少年、农民、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城乡闲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重点对象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企业经营人员的依法经营水平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大力开展“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和“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公民运用法律手段依照合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制县(区)”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加大对维稳法制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对维稳工作中的引导作用,针对基层的热点问题,利用《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读本,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的普法力度,引导广大基层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