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各市司法局要根据评估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组织有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进一步根据《决定》和司法部有关规范性文件细化有关内部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科学的质量监控体系。对违反《决定》及司法部有关规范的行为、现象必须限时整改,省厅将视情复查。
三是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和司法鉴定人的继续教育,重点做好分类培训工作,有的放矢,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五、通报表扬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2002年我省开展司法鉴定管理试点工作,特别是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和司法部令95号、96号的颁布、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国家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实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和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中立的鉴定为诉讼乃至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通过开展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加大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健全了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工作制度,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表彰先进,省厅决定对广州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等5个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等19个司法鉴定机构、陆惠玲等39名司法鉴定人给予通报表扬(名单附后)。希望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附件:通报表扬名单
广东省司法厅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通 报 表扬 名 单
一、通报表扬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
广州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深圳市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司法局法制科
东莞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
茂名市司法局法制科
二、通报表扬的司法鉴定机构: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广东业勤司法会计鉴定所
广东粤监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所
广东华审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