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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粤司[2006]23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效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2、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省厅党委提出的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六个创新发展”的目标、要求,发挥舆论先导的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形成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共享、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格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工作原则:

  --要体现新闻宣传工作服从、服务大局。把新闻宣传工作放入司法行政工作的全局中来把握和策划,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操作、同落实,促进工作成效和社会影响力的提高与扩大。

  --要突出新闻宣传工作重点。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突出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中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宣传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突出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要健全完善新闻宣传的工作机制。重点是加强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和保障宣传工作的经费和装备器材;整合各部门资源,群专结合,拓宽新闻宣传路子。

  --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管理。要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做到“两个‘决不’,防止‘四个影响’”:即决不给境内外敌对势力提供炒作的阵地,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上的疏忽和把握不当造成事故;防止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影响我们整个队伍的形象。严格把好政治关,确保政治上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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