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商业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进行奖励的决定
(二○○六月二月十一日 新政文[2006]24号)
2005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围绕全市工作目标,积极贯彻中央稳健的货币政策,实现了信贷投放的适度增长,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全市金融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表现尤为突出。2005年,新乡市商业银行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部署,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善资产质量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信贷投放额度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新增贷款82520万元,全市第二。2005年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第二年,市农信办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积极增加信贷投放服务于“三农”,全市农信社新增贷款152944万元,位列全市第一。建设银行新乡市分行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了资产运营安全和经营绩效的持续增长,新增贷款18317万元,利润6382万元,实现了速度、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发展。农发行新乡市分行充分发挥政策性支农作用,新增贷款12246万元,同比多增82359万元,实现了继2001年连续四年贷款萎缩后的首次增长,政策性职能迈入新的阶段。上述4家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新乡市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激励约束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2005〕58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新乡市商业银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新乡市办公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市分行4家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奖励新乡市商业银行20万元、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新乡市办公室15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10万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市分行9万元。希望受奖励的金融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加大有效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希望全市其他金融机构向这4家单位学习,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引资和项目双带动战略,全面履行好各项职责,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