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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通知

  2.建立科技投入体系
  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和引导民间创业投资,培育创业投资市场,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使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
  3.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
  扶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资金投入为主的方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多元化创业投资机制,促进形成区域性资本市场。
  建立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政府提供信息和服务,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到主板、二板市场乃至海外上市;在火炬高新区开展对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转让的试点工作;发展厦门市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扩大交易量,形成对外辐射,逐步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中心市场。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⒈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吸引和培育高层次人才
  在重点技术领域建立良好的研究条件,设立有资金保证的重大科技项目,以此吸引国内外的技术人才加盟,并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本地技术人才。启动新一轮产学研创新工程,形成各类主体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之间的分工协作,围绕企业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使之成为集聚和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的载体。
  ⒉ 充分发挥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特别是支持厦门高等院校与本地企业之间以共建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对本地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制度,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政府主导的技能人才培训。
  ⒊ 形成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制度
  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鼓励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高科技人才携带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参与分配,以充分体现科技人员的劳动价值,激励他们创造更多的科技成果;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奖励科技人员,特别是重奖对厦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充分体现人才知识性和创造性劳动的价值。
  ⒋ 营造有利于吸引并留住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
  优化人才环境,鼓励和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海外学子来厦门创业,努力把厦门建设成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的人才高地;充分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特征,有针对性地为其工作、创业和生活提供服务,使得各类人才的潜能在厦门得以充分发挥。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⒈加强共性技术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构建和完善公共技术研发、行业检测中心、大学科技园、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产权交易评估和投融资服务中心、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十大平台。
  ⒉加快研发载体建设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形成研发型企业的集聚,使厦门市成为海峡西岸产业集群的最佳研发基地。
  ⒊推动产业化基地建设
  进一步做强做大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国家级软件产业化基地、特色钨材料产业化基地、视听通讯产业化基地、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等,延伸产业链,加大产业集聚度,提高产业科技水平,营造产业发展的整体优势。
  (五)强化科技交流合作
  ⒈围绕重点技术领域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紧密围绕厦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制定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规划,争取在重点技术领域形成突破,带动一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围绕厦门市重大科技专项, 支持在多边、双边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实施国际合作项目,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提高项目技术水平。
  ⒉加强厦台产业技术交流合作
  建立对台科技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厦台之间学术性、技术性的交流互访活动,促进厦台各自优势学科和产业、领先技术的合作,推进与台湾电子、光电子、软件、数字娱乐、农业生物工程、新材料、中医药等优势产业的对接。
  充分发挥海沧、集美、杏林三个台商投资区的先行优势,着力引进一批台湾企业运营总部,鼓励台资企业在厦门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完善海峡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厦门市海峡两岸民间组织的作用,利用民间渠道开展对台产业技术合作。
  ⒊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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