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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政发〔2007〕8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加快,建立完善新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日益迫切。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推进服务社会化,提高社区居民自助、互助能力,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坚持依法行政,扩大基层民主,深化居民自治,健全镇(街)务、村(居)务公开,加快和谐社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立足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多元化、多层次需要,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各具地方特色、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全省社区普遍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二是统筹规划,综合建设。统一制定社区服务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新建和改造等方式,完善社区各类服务设施,健全社区服务功能。三是整合资源,共驻共建。充分挖掘辖区内社区服务资源,发挥驻区单位资源优势,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四是系统管理,综合服务。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活动的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监管,大力提高社区服务的综合管理效能。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产业化进程,切实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五是扩大民主,和谐共享。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使社区居民能够充分表达诉求,共享社区建设成果。
  二、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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