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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市委〔2006〕15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8月9日

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精神,按照我市201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协调推进我市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杭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一、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基础
  1、重要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步骤,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切实推进“四农一村”(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和城中村改造)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农村新风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发挥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2、优势条件。杭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诸多优势:一是区位优势明显。杭州地处东部沿海,是浙江省省会和“长三角”南翼重要中心城市,交通便捷,经济活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综合实力较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经济总量名列全国同类城市前茅,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三是人文优势突出。杭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人文精神,和谐创业的浓厚氛围,丰富多样的教育、科技、文化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四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较快。工业化已进入中后期,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工业对农业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城市化已进入加速期,城市化率达到621%,城乡关系更加密切,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日益显现。五是市场体系较为完善。市场培育起步较早,市场机制比较健全,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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