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财政厅)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平均分散供养年标准2310元、集中供养标准2876元。全面实施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批准立项项目379个。截至6月底,全省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55%。
(8)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支持力度。新建改建50个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对贫困家庭和社会福利院6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手术康复治疗。
(省残联、民政厅、财政厅)
建成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5家,另有18家在建、27家正在报批。拟定《关于全面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的意见》,对贫困家庭和社会福利院6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手术康复治疗工作已经启动。
(9)在全省县城以上城镇全面建立廉租房制度,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550万平方米。
(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
52个县(市)中已有49个出台廉租住房管理办法。1-6月,全省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5.07亿元,帮助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全省经济适用房施工面积759.57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56.0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6.67万平方米。
(10)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困难群众打官司提供有效帮助。
(省司法厅、财政厅)
1-6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26件,受援人员8981名。
(八)增加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39.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今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79.7亿元,增长20.1%。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省教育厅、财政厅)
省财政预算已足额安排。
(1)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订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轮训计划,选派25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选派2500名骨干教师赴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对口支教。
(省教育厅、财政厅)
制定年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确定7大类、36个培训项目,其中4万名骨干教师将参加省级培训。选派2500名优秀大学生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和2500名骨干教师赴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对口支教任务基本落实,正在分期组织实施。
(2)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全面启动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建设,新建25个中等职业教育、15个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抓好20万人次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入高一级学校学生技能培训。
(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
选择睢宁、新沂、邳州、涟水、滨海、阜宁、兴化7县(市)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达标。遴选确定10所职业技术学院为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新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7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5个。20万人次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市。
(3)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力争总数占全国10%左右;继续建设高校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抓好17所本科高校教学水平和32所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
(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下发实施《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全省高校84个学科通过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评估验收,新申报国家重点学科117个。高校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完成苏州大学等7所本科高校教学水平、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
40.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城市居民覆盖面苏南地区不低于85%,其他地区不低于70%,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药品购销制度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民办医疗卫生机构。
(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
1-6月,新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多个,覆盖人口250万人,覆盖率达70%,苏南地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县以下派出医疗技术人员3913人,对口支援665个乡镇卫生院和20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导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南京、镇江、徐州、淮安等地试行社区首诊制度。积极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药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苏州等市对区级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革,全省非建制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各地采取托管、风险经营责任制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公立医疗机构自主权。全省共有各类民办医疗机构5534所,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6所,另有6所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在建。
41.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新增100个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建成国家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
1-6月,计划生育率在95%以上。继续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设立400万元“生育关怀基金”,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研究制定《“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100个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建设全面启动。国家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评审,并报请国家人口计生委实行省部共建。
4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1)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举办“锦绣江苏”主题文化宣传活动,承办“第九届亚洲艺术节”、“第七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大型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推进省广电总台国际频道在海外落地。
(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财政厅、社科联)
省财政安排年度文化专项资金1.47亿元,增长24%。改进广播电视综艺类节目,制作发行电视剧14部397集。举办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目前正在组织专家初评。第九届亚洲艺术节、第七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进入全面启动实施阶段,南通市赴韩国首尔成功举办文化周活动。支持省广电总台开展跨国电视采访和文化传播交流活动,国际频道连续两年在美国举办“海外华人春节联欢晚会”。
(2)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数字传输等新兴文化产业,支持省级文化企业集团做强做优,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培育文化创业主体和产业基地,加强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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