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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7年50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农林厅、财政厅、监察厅)
  制定实施《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11个市、县(市)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涉及58宗、292公顷土地。增加35个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县,并向国土资源部争取5万亩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以及城镇建设用地。1-6月,开发整理土地50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达标率90%,其中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盐城五市提前达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规范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支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1-6月,全省土地执法共立案1322件,涉及土地面积1608.13公顷,33名当事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2.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
  (1)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完成南水北调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淮河流域90%的重点治污工程,继续抓好太湖流域漕桥河、太滆运河等主要出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促进长江江苏段水质好转。完成119个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工作,宁镇扬泰通地区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70个,苏北地区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58个。继续整治大气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
  (省环保厅、建设厅、水利厅、农林厅、发展改革委)
  上半年,二氧化硫减排2.5万吨,化学需氧量减排1.27万吨。太湖流域176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南水北调102项治污工程、淮河流域80项重点治污工程,分别完成161项、80项和65项,占计划91.5%、78.4%和81.3%。组织编制漕桥河、太滆运河等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其中漕桥河综合治理措施基本落实。拟定全省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规划,公布《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名录(第一批)》。119个日供水量1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工业、生活排污口全部取缔,保护区分级划定、立标工作基本完成。宁镇扬通泰地区和苏北地区区域供水工程正在进行项目建设。加大火电机组脱硫和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淘汰高污染中小锅炉,综合整治大气污染。启动农业污染源普查,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加强对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监测,采集并完成5790个土壤样品分析测试工作。
  (2)加快建设“绿色江苏”。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50万亩,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6.8%和41%。
  (省林业局、建设厅)
  截至6月底,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26.7万亩。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需到年底统计。
  (四)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3.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增加到10亿元,实施一批对产业带动性强、预期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新建1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13家重点研发机构、6家重点实验室、1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工程中心、8个产业共性技术平台。推进沿江留学人员创业带建设,完成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外经贸厅)
  印发《江苏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省财政预算已足额安排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已经完成。新批准设立3家省级大学科技园,7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正在组织论证。10家重点研发机构在建,10家工程中心正进行专家评审。新建9家重点实验室、29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6个产业共性技术平台。进一步修改完善《江苏省留学人员沿江创业带信息平台方案》,初步拟定《江苏省留学人员沿江创业带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24.加强技术专利、商标品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增长20%和25%,其中发明申请量增长30%,注册商标总量达20万件。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稳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省经贸委、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
  上半年收缴侵权盗版制品329.2万件。1-6月,全省申请专利26225件,增长20%;授权专利13581件,增长7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233件,增长5%。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尚未对外公布各省市商标注册情况。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25.实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四批项目资助计划,资助创新型项目200个,培养高层次人才2000名。启动“长江工程师计划”,实施“千名苏商赴境外培训计划”,组织“百名留日博士江苏行”活动。培养25名重点企业集团领军人才,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万人次。
  (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经贸委)
  下发《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四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苏省“长江工程师计划”实施意见》,制定“千名苏商赴境外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百名留日博士江苏行”活动报名和项目筛选等工作,征集200多个需求项目和2000多个需求岗位。重点企业集团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正在初选。举办各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培训200多期和培训专场活动10次,培训企业人员8万人。
  (五)继续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努力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保障。
  26.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进一步搞好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制定全省及省级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发展改革委、人事厅、财政厅)
  制定下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完成省级畜牧兽医机构整合组建工作,调整省信息产业厅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定性和机构调整。完成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江苏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省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已经中央批准。
  27.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重要行业和优势企业集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
  (省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城市公用事业的国有资产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的70.8%,国有和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数(含中央企业)占全省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07%,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半数省属试点企业外部董事多于内部董事。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严格进场交易、市场竞价、公开受让制度,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成交价比评估价平均升值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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