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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牲畜屠宰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因此,制定发展规划,可以引导行业发展,实现合理布局,加快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规范、促进屠宰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着厦门建成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的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促进生产、便于检疫、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与中心城市建设和发展相协调,并能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牲畜屠宰加工、流通和管理体系,确保消费者吃上品种多样的优质安全肉品。

  三、发展目标

  (一)提升屠宰工艺技术和设备水平。屠宰厂建设要按照国家《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标准,使用国内先进或国际通行的高频低压麻电、二氧化碳麻醉、真空放血、吊挂式、喷淋式烫毛等先进工艺,配套分割冷却设施,完善污水及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设施,达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

  (二)优化调整产品结构。要逐步减少白条鲜肉的市场份额,增加小包装冷却肉、分割肉和深加工肉制品的市场份额,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冷却肉、分割肉供应占全市猪肉总量的三分之一,深加工肉制品的市场供应也有明显增加。

  (三)增强深加工能力。发挥我市现有屠宰加工设施完备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牲畜屠宰加工体系,增强肉类深加工能力,积极参与国内外肉类市场的大流通,促进屠宰加工走向产业化发展。

  (四)依法整合,合理设置。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点的原则,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分期分批通过股份制或资产整合的形式,将现有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整合为2家。

  四、牲畜屠宰厂设置的基本原则和区域布局规划

  (一)牲畜屠宰厂设置的基本原则

  1、符合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质检总局规定的强制性屠宰厂设备工艺技术和卫生质量及环保标准(GB50317-2000),强化屠宰检疫和肉品检验,建立有效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保障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2、依法审批。“十一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设牲畜定点屠宰厂;整合后的屠宰厂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本规划要求。

  3、屠宰许可原则。对专门从事肉类深加工的现代化肉联厂的屠宰配套工段,可给予颁发屠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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