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委员会关于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穗新广党〔2006〕26号)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为了切实开展新闻出版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国家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结合新闻出版工作的实际,切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创造“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机关。
二、工作原则
(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查、纠、建并举,自查自纠、从严惩治,着力于长效机制建设。
(二)实事求是,把握政策。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健康开展。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交易原则,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的客观需要;是促进新闻出版事业全面繁荣和出版产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新闻出版领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意抓好学习,加强对局机关干部及局属事业单位和企业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以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