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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由市发改委、建委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1.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兑现奖励,引导县(市)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县域工业相对集中规划和布局,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工业园区,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对一批传统农业县特别是产粮大县,加大扶持力度。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落实。
  五、关于基础设施建设
  32.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2214公里在建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大广线周口以北段至省界等13个项目578公里建成通车,开工建设郑州至石家庄客运专线改。
  由市发改委、交通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阳段,争取开工新乡段。搞好黄河北岸标准化堤防、黄河滩区安全建设和综合治理。
  由市发改委、水利局、河务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4.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管网配套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争取69个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全面开工其余28个县的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再开工建设一批垃圾处理设施。继续实施省辖市供排水、燃气等管网扩建工程,抓好一批县城供水项目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
  由市发改委、建委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关于改革开放
  35.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国有工业企业基本实现产权多元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主辅分离,实现出中心下岗人员向失业保险并轨。全面推进非工业企业改革。
  由市发改委、国资局、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36.继续完善国有资产有效监管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由市国资局负责落实。
  37.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业辅导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由市民营局、银监局、人行新乡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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