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支持宜林地区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名优特经济林。
由市农业局、林业局负责落实。
7.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畜优良品种的繁育和推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由市农业局、科技局、畜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8.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连锁超市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由市商务局、供销社负责落实。
9.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落实好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增加到14.5亿元,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
由市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负责落实。
10.培训农村劳动力20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50万人以上。
由市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11.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力度,确保6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解决温饱。
由市农开办(扶贫办)负责落实。
12.切实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由市发改委、农业局、监察局负责落实。
1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投资65亿元改造和建设农村公路1.9万公里,解决和改善1万个行政村通油路问题。
由市发改委、交通局负责落实。
14.筹措5.4亿元解决高氟、高砷、苦咸、重污染等地区150万农民安全饮水问题。
由市水利局、财政局、环保局负责落实。
15.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扶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新增沼气用户50万户。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16.全面完成县城电网改造。
由市发改委、电业局负责落实。
17.再改造800所乡镇卫生院,基本完成全省改造任务。
由市发改委、卫生局负责落实。
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由25个扩大到65个,人均财政补贴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覆盖人数占全省农民的一半以上。
由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19.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确保乡镇机关事业人员只减不增,推进乡镇机构职能转变和服务水平提高;深化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
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关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加大支持自主创新力度,实施一批结构调整重大项目,促进工业和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升级。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数字视听、集成电路、税控收款机等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积极发展生物医药和生物能源产业。
由市发改委、科技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