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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贯彻豫政[2006]3号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巡查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以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转包和违法分包、违反工程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结构和使用高耗能、高污染装饰装修材料等行为,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
  抓好培育和引导,建立市场激励机制,开展精品工程、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填补我市没有“鲁班奖”的空白,实施质量安全兴业战略,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三)创新完善监管体制
  1.积极培育建筑生产要素市场体系,重点发展建材供应市场、设备租赁市场和人才、劳务、技术与资金市场,加强建筑从业人员、技术人才数据库建设,形成专业化、市场化的生产协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形成由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网络。
  2.积极培育和发展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机构,推行投标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逐步推广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险和工程设计、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执业责任保险,2006年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试行工程担保制度。
  3.实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积极推行代建制。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市场,发展有较高工程管理水平的专业化代建(项目管理)队伍;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优化产业结构
  按照扶优促强、做专做精的原则,适时组建特级企业,重点发展外向型一级企业,引导、扶持高资质企业创新运作机制,向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方向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市场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又具地方特色的防腐保温、钢结构、建筑防水等专业承包企业;大力培育二级劳务分包市场,发展成建制的劳务队伍,杜绝零星用工现象。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总量规模适宜,比例合理,层次分明,专业配套的行业结构体系。
  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更新经营理念,打破行业界限,依托主业,延长产业链,实行多元经营。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企业强强联合,进行跨地区、跨行业重组,向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公司发展;鼓励设计与施工企业重组,促进设计与施工技术相结合,培育具有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和科研、设计、管理能力的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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