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多绿”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和应用,加快培养和引进环保领域的高素质人才,为建设生态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建立和完善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指标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
四、继续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
10、重点加强水环境整治。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认真编制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科学划定和合理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一切排污行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努力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切实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严格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制度。对水环境功能区不达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各类重污染项目。实行严格的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制度。积极制定小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大力开展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11、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加快市区大气污染企业的搬迁进度,实施矿山砖瓦石灰窑企业关停整治计划。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天然气供气步伐,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深入开展“禁燃区”工作,淘汰高污染燃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控制分散热源建设,优化城市热源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加大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冶金、水泥、建材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化工、化纤等行业工艺废气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加快公交车车型和发动机更新,鼓励发展和使用节能型汽车。
12、积极开展城镇环境整治。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和所有中心镇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同时配套脱氮除磷设施,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达标排放。完善杭州市区和各县(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系统,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着力整治城市内河河道,消除黑臭现象。严格建筑施工工地和物料运输的环境管理,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严格监管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巩固和扩大噪声达标区。严格执行《
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重视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背街小巷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