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小于55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68分贝。
--杭州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78%以上,县(市)城区和中心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58%以上;杭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县(市)城区和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以上。
--主城区和桐庐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基本达到生态县(市)建设要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23%以上。
到201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全面建成生态市。
三、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6、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强生态功能区划工作,并以此为基础,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逐步形成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一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制定和实施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保护。实行主体功能区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主体功能区划的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的差别化区域开发政策,分别确定与主体功能区功能相适应的财政、投资、产业、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等政策,使主体功能区划成为提高空间资源配置总体效率的重要依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要充分考虑生态功能要求,制定规划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要实施环境影响论证。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障体系。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大矿山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有序进行矿山安全和生态修复。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大退耕还林和生态移民力度,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积极推行绿色殡葬,加大“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力度。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8、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发展生态经济和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快制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进行产品和园区的设计与改造,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产品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增产减污。大力发展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770工程”、工业循环经济“2632”示范工程,构建循环发展模式。以绿色农业为重点,根据区位条件和比较优势,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农业。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工业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发展以“两港五区”为载体的生态工业。发展生态旅游业,促进以绿色消费为特征的现代生态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