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审查征地拆迁中非正常户口迁移及突击分户等现象的通知
(厦府〔2006〕3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府〔2005〕176号文于2005年8月1日执行至今,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均能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辖区内发现以多谋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宅基地安置指标为目的的非正常户口迁移及突击分户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维护市政府文件的严肃性,保证征地拆迁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秩序,保障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做好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正确理解和掌握征地拆迁政策规定。
二、各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对被拆迁户的人口及住房面积的审核、把关工作,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