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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名城、四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四、推进城乡、区域、群体统筹,解决“平衡发展”问题
  17、加大城乡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各区、县(市)是本地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参照市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明确“十一五”期间对教科文卫体的投入比例及投入总盘子,设立必要的专项资金,明确投入重点及办法,确保对大文化投入的增长高于同级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长幅度。市、区县(市)建立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市级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以适当比例对区、县(市)重大文化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文化活动等实行“以奖代拨”,具体办法另定。
  18、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县(市)要抓好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电影院、科技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体育中心、全民健身苑(点)、基础教育设施、卫生健康设施等建设。以一街道(乡镇)一中心的标准,建设集宣传教育、健身娱乐、科学普及、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场所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公共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村)建设一室多用的综合性文体活动室(场所)。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和企业合作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本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有线广播电视。建立完善区县(市)、乡镇(街道)二级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和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坚持由政府在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一街道(乡镇)一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中心卫生院)、一社区(村)一站点(室)的标准。继续完善中小学校结构布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工、青、妇系统文化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完善文化设施配套。
  19、加强群体平衡工作。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困难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文化权益。采取“公办学校为主、独立设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好上学”;完善教育资助券制度和人民助学金制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过集中办学和随班就读的方式,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正常的良好的教育。从2006年春季起全市实行义务教育免杂费,2007年春季起逐步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2010年全市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加强市惠民医院建设,各县(市)均要建立一家惠民医院,各公立医疗机构应逐步开设“爱心门诊”,设立部分惠民床位。鼓励文化单位和文化人才进社区、进农村、进厂矿、进工地、进校园,进一步推进“三下乡”、“四进社区”、“2131”工程等活动制度化、经常化,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广“文化绿卡”等优惠措施,确保每人每月能参加一次以上文化活动。各类公共文体场馆均要出台相关措施,提出对弱势群体的优惠开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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