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率达100%。
(十三)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事故起数、人数分别比上年有所下降。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4月份,组织指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特别是安委会成员单位,制定好贯彻执行《决定》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将政府实施方案报送市人大。
(二)学习阶段4-5月份,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方案》要求,抓好人员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安全工作领导的法律水平和增强行业的执法意识,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和安全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形式主义。
(三)组织检查
5-8月份,搞好自查,做到边查边纠,自查面要达到100%,同时,根据本方案,市检查领导小组将对部分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汇报整改
9-12月份,组织有关单位座谈,收集汇总检查和对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消除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根据人大常委会和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搞好整改。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以“倡导安全文化,促进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及早准备,丰富内容,切实收到明显效果。机关、社区及企业要经常、广泛、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加大宣传力度;在城市中心和主要出入市区、县城地段,设置固定、醒目、易记的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在城镇和农村设置固定或书写宣传标语、标牌;党校和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均要开设安全知识课,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并逐步建立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提高人的本质安全程度,形成“人人讲安全”的浓厚社会安全氛围。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第一,继续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市政府今年已与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控制指标是硬性的,必须想方设法完成。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也要对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同时将责任随之明确到人,形成从上至下完善密闭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市政府将对目标完成情况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采取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平时小结与年终总结相结合等办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第二,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内容,放在重要位置,突出抓好。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安全意识,明确政府的社会责任就是“保一方平安”。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特别是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一律要追究责任,坚决做到事故必查清、责任必追究。第三,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一是重视职工职业安全健康,转变安全观念,把职业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职工中毒等重大“白伤事件”;二是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三是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四是下决心、下功夫落实好从业人员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