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州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榕政〔200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2002年全市第19次民政工作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政工作任务,切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各项职责,特别是基层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在救灾救济、城乡低保、殡葬改革、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求真务实、艰苦拼搏的精神,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开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儿童福利院等15个单位为福州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张数龙等31名同志为福州市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开拓创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大力弘扬他们敬业爱岗、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进一步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附件:福州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
福州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民政工作先进单位(15个)
1、福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
福州市儿童福利院
福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
2、各县(市)区
鼓楼区老年公寓
台江区低保管理中心
仓山区上渡街道民政办
晋安区新店镇民政办
马尾区马尾镇民政办
长乐市精神病医院
福清市龙田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连江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闽侯县青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闽清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永泰县城峰镇民政办
罗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平潭县北厝镇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