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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3、市、县、乡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市、县、乡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5、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图件;
  6、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底图及成果图件;
  7、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相关记录簿册
  (1)外业调查记录手簿;
  (2)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原由书及相关文字记录;
  (3)相关修改情况记录。
  2、综合报告
  (1)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自检报告;
  (4)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3、专题报告
  (1)市、县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市、县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成果
  1、市、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2、市、县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3、市、县基本农田数据库;
  4、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5、市、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
  五、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及《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应于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任务,至2009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1、2007年6月-7月
  (1)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准备工作,成立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成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2)开展业务培训与宣传;
  (3)加快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度;
  (4)开展全市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
  (5)县(市)区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本辖区已有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2、2007年8月-12月
  (1)基本完成全市县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外业工作;
  (2)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
  (3)完成基本农田现状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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