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县、乡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市、县、乡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5、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图件;
6、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底图及成果图件;
7、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相关记录簿册
(1)外业调查记录手簿;
(2)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原由书及相关文字记录;
(3)相关修改情况记录。
2、综合报告
(1)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自检报告;
(4)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3、专题报告
(1)市、县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市、县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成果
1、市、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2、市、县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3、市、县基本农田数据库;
4、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5、市、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
五、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及《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应于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任务,至2009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1、2007年6月-7月
(1)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准备工作,成立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成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2)开展业务培训与宣传;
(3)加快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度;
(4)开展全市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
(5)县(市)区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本辖区已有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2、2007年8月-12月
(1)基本完成全市县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外业工作;
(2)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
(3)完成基本农田现状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