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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城镇、村庄地籍调查
  (1)应用数据采集、处理技术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在开展1:500、1:1000、1:2000大比例尺的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时,应尽可能采用解析法,运用内外业一体化的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以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及权属调查,准确确定宗地的位置、界址等信息。
  (2)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勘测定界、大比例尺地形图等大比例尺图件成果,通过调查和数字化手段,完成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3、基本农田状况调查
  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件为底图,借助GIS软件将基本农田资料上图、建库。
  4、土地权属变更调查
  将已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套合到正射影像图中,制作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实地调查,获取土地权属变更信息;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方法,完成调查信息的转绘;整理、编制土地权属变更调查成果。
  5、土地利用数据库与管理系统建设
  (1)采用空间数据库和大型关系数据库技术,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多源影像数据及其他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2)建立市级数据中心,利用全省国土资源广域网,形成上下互联的土地利用数据管理与服务体系,为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社会化服务提供统一的土地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土地利用信息更新、交换与共享服务。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一系列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市、县、乡、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市、县、乡、村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市、县、乡、村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市、县、乡、村飞入地面积汇总数据;
  5、市、县、乡、村海岛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数据;
  6、市、县、乡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汇总数据;
  7、市、县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等用地情况汇总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各县(市)区外业调绘原图及外业成果图;
  2、各县(市)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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