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镇、村庄地籍调查
(1)应用数据采集、处理技术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在开展1:500、1:1000、1:2000大比例尺的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时,应尽可能采用解析法,运用内外业一体化的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以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及权属调查,准确确定宗地的位置、界址等信息。
(2)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勘测定界、大比例尺地形图等大比例尺图件成果,通过调查和数字化手段,完成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3、基本农田状况调查
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件为底图,借助GIS软件将基本农田资料上图、建库。
4、土地权属变更调查
将已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套合到正射影像图中,制作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实地调查,获取土地权属变更信息;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方法,完成调查信息的转绘;整理、编制土地权属变更调查成果。
5、土地利用数据库与管理系统建设
(1)采用空间数据库和大型关系数据库技术,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多源影像数据及其他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2)建立市级数据中心,利用全省国土资源广域网,形成上下互联的土地利用数据管理与服务体系,为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社会化服务提供统一的土地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土地利用信息更新、交换与共享服务。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一系列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市、县、乡、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市、县、乡、村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市、县、乡、村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市、县、乡、村飞入地面积汇总数据;
5、市、县、乡、村海岛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数据;
6、市、县、乡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汇总数据;
7、市、县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等用地情况汇总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各县(市)区外业调绘原图及外业成果图;
2、各县(市)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