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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5、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采用GIS软件建立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主要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等。
  (2)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在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基础上,通过整合,建立市级遥感影像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
  (3)市、县土地利用数据库网络管理系统
  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应使用国土资源部测评通过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城镇地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开发、管理。通过福建省国土资源网络和数据中心,参与全省土地利用成果数据(包括影像、图形和属性)的交换与共享,实现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成果数据存储、查询、汇总、更新及汇交的网络化。
  6、成果汇总
  各县(市)区土地调查获取的各类成果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接边、汇总与分析,形成市级调查成果,并参与省级接边汇总。
  (1)数据汇总
  借助数据库技术,按照要求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在县级数据汇总基础上,通过接边、整合,形成市级和省级相关数据成果。
  (2)图件编制
  在县级标准分幅图件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对土地调查图件进行整理缩编,编制不同比例尺、不同要素内容的系列图件成果,主要包括市、县、乡三级不同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各种专题图件。
  (3)成果分析
  利用土地调查结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一是分析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及其变化状况,提出合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议;二是分析各类土地数量、分布及其变化情况,预测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三是分析城镇、村庄建设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情况和集约程度,提出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建议。
  (4)报告编制
  编制市、县两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综合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自检报告、成果分析报告)以及专题报告(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7、建立成果应用、变化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在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应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变化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在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完成后,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成果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按照土地调查成果更新制度,继续采用3S(遥感〔R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先进的调查技术手段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成果变更工作,保证成果准确、客观、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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