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07]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二日
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贯彻落实《
物权法》,保障物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先进技术方法,查清全市范围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的准确数据;查清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满足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