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创建巾帼科技示范基地为重点,带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在培训农村妇女骨干的基础上,各级“双协”要围绕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继续扶持和发展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市“双协”办公室要继续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扶持农村妇女骨干,通过农行大额贷款扶持以妇女为主的龙头企业,通过有关部门的专项经费扶持科技致富带头人等方式,巩固、创建、命名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巾帼科技示范基地,提高她们的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科技带产业、市场带经营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科技骨干和“妇”字号龙头企业作用,带动广大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三)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引领农村妇女共同致富。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女经纪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建立各类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并为她们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大力发展一批“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基地+农户”、“女能手+农户”的妇女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形成信息共用、技术共享,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利益共同体,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她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真正撑起“半边天”。
(四)以劳动力有序转移为着力点,拓宽农村妇女增收渠道。各级“双协”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农村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搞好调查研究。要掌握当地农村妇女劳动力基本情况,对流动妇女的培训意愿、择业意向、流动方向等状况有明确地了解,实行动态服务,推进女劳动力有序转移。二是鼓励返乡就业。引导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扶持她们创办、领办企业,实现“输出人员、引回人才”的良性循环,着力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就地就近转移致富。三是切实做好维权工作。提高女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的生产生活状况,切实为她们排忧解难。
(五)以创建“巾帼示范村”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农村妇女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拟在全市创建10―20个“巾帼示范村”。各级“双协”要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农业、畜牧、科技、扶贫、农村信用联社、林业、水利、科协等部门的优势,整合资源,联合选点,集中投入,积极引导妇女参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共同创建“巾帼示范村”。
二、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一)丰富“巾帼建功”活动内涵。围绕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等要求,把激发妇女的自主创新意识作为岗位建功成才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活动的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依托社会教育资源和妇女教育培训阵地,发挥团体会员及各类妇女协会的作用,通过培训和技能创新、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女职工的职业技能,2006年拟定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爱我岗位、争先创优”评先表彰活动,在电信、电力系统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