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大运高速公路、汾河沿线建设绿色环保走廊和海河沿岸专项检查阶段性工作报告
(晋环察[2007]58号)
省环保局:
按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晋政发[2006]15号)要求,我省将大运高速公路、汾河沿线建设绿色环保走廊和海河沿岸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市按照《关于印发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干流沿线建设绿色走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蓝碧办发[2007]10号)的要求,明确整治目标,进行了分类处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基本进展情况
(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
3月16日,省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干流沿线建设绿色走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蓝天碧办[2007]10号),对开展大运高速公路和汾河沿线建设绿色环保走廊提出了整治目标、实施范围、治理措施和完成时限。为了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省级成立了建设绿色环保走廊专项行动领导组。各市、县人民政府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并具体组织实施。为了将建设绿色环保走廊工作引向深入,5月8日,省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再次下发了《山西省海河流域河流沿岸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蓝碧办[2007]17号),对海河流域所有排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对沿岸城市的污水处理厂提出整治要求。
建设绿色环保走廊工作开展以来,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良好,按照省里部署有序推进专项检查。太原市率先制定了《太原市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干流沿线建设绿色环保走廊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市政府2007年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中;长治、晋城、吕梁和阳泉四市依据省《关于印发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干流沿线建设绿色走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山西省海河流域河流沿岸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和主要河流的专项检查方案。长治市制定了《关于印发长治市高速公路、浊漳河沿线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专门召开由各县(市、区)环保局长、分管局长和环境监察大队长参加的长治市高速公路、浊漳河沿线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动员会,对全市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广泛动员和全面部署。晋城市制定了《晋阳、晋长、晋焦高速公路和丹河、沁河干流沿线建设绿色环保走廊专项整治方案》,对晋阳、晋长、晋焦高速公路和丹河、沁河干流沿线排污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阳泉市结合“清洁通道”和“蓝天碧水”工程建设,印发了《关于印发太旧高速公路沿线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阳泉市海河流域河流沿岸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梁市及时印发了《关于印发吕梁市主要公路及河流沿线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了吕梁市高速公路、三川河、文峪河干流沿线建设绿色环保走廊专项行动领导组,并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大运高速、夏汾高速、汾河沿线工业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关科室,做到责任到人。
(二)对大运高速公路和汾河沿线的部分市(县、区)进行了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