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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技能实用人才为重点,着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快各县(市)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建设。以培养高技能技术人才为重点,加快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和平原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新乡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努力把我市建成全国知名的职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基地。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3.3万人,在校生总人数达到10万人。
  加快发展高等教育。以建设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育基地为目标,继续推进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争取把河南师范大学建成全国知名大学。积极推进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升本,新乡师专、平原大学和新乡市教育学院升本工作。大力开展与国外大学和国内一流高校的联合办学。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积极发展函授、自学、网络教育等成人高等教育,推动公共教育和民办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共同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高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在读研究生达到1.1万人,硕士授权点达到105个,博士授权点达到8个。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造就三支人才队伍。以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党政人才培训。以提高战略思维、开拓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以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为核心,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7.7万,高技能人才达到4.6万,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2万。
  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以德、能、绩、效、廉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力度,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各类人才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体系,积极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推行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人才租赁等灵活多样的引才引智方式。

第十三章 强力实施引资带动主战略,建设投资环境最佳城市


  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外向度,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

第一节 实施引资带动主战略


  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完善引资政策,强化产业配套能力,实现由主要依靠优惠政策招商向主要依靠环境招商、产业竞争力招商的转变。鼓励和引导外资重点投向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和国企重组等领域。健全项目寄养政策,强化村级招商。采取登门招商、中介机构招商和网上招商等形式,加大重大项目招商力度,提高招商引资效果。发挥新乡都市区、50户重点企业和各类产业园区的主平台作用,以跨国公司和国内外高科技企业为重点,引导外资企业向园区集聚。积极推进供水和污水处理、教育和人才培育、医疗卫生、城市环境治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利用国外贷款。全市累计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以上,其中外商直接投资5.1亿美元,累计利用市外境内资金350亿元。

第二节 扩大对外开放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坚持以质取胜,注重科技兴贸,巩固和扩大传统出口产品市场,提高机电产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整合外贸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鼓励我市企业主动融入跨国公司、市外企业的生产链和供应链,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快培育多元化出口主体。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短缺资源和原材料。健全出口预警、进口监测、反倾销应诉、产业损害调查体系,打破出口壁垒。进出口总额达到12.1亿美元,其中出口达到8亿美元。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建厂,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以市场为导向,扩大国际承包市场份额,带动我市设备、原材料出口。加强对外劳务合作,扩大外派劳务规模,组织经营公司开拓劳务合作市场,建立外派劳务专业培训基地,促进我市外派劳务结构向高层次转变。
  坚持实施“东引西进”。发挥我市生产要素比较优势,以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品牌和先进管理方式为重点,全面开展与东部地区的合作。以优势产业、产品和企业为先导,加大对中西部市场的开拓力度,引导和支持我市生产能力相对充足的产业向西部转移。

第三节 优化发展环境


  严格依法依规行政,优化政务环境。加大整治“四乱”和监督检查力度,营造优良社会环境。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和鼓励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严格查处和督办外来投资者投诉案件,营造优良的投资软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营造有利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通信资源共享,进一步改善投资硬环境。

第十四章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设可持续增长城市


  强化项目带动,保持强有力的投资拉动,依然是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可持续增长城市的关键。

第一节 强化项目带动


  筛选、谋划一批。围绕国家产业政策,以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为核心,积极谋划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化纤纺织、节能环保、能源替代等项目;加大项目筛选论证力度,力争有较多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
  争取、引进一批。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技术产业化等领域,积极争取一批项目得到国家、省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市外产业集群式转移,重点引进一批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
  开工、实施一批。着力抓好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十一五”期间,实施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785项,总投资2499亿元,其中亿元以上368项,总投资2283亿元,10亿元以上61项,总投资1466亿元。
  加强项目管理和督察。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项目管理。完善备案制、核准制,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法律法规,继续完善督察、协调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二节 建设可持续增长城市


  着力完善城市功能。以提高通达能力和缩短通达时间为目标,加快推进市区和城镇之间的路网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各类管网、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治理改造河渠,加大绿化美化亮化力度,着力构建生态城市,完备城市功能。
  增强城市的吸纳和辐射能力。切实加强产业聚集区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的就业环境;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努力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把大型商业设施、物流中心、连锁超市、高档批发市场作为产业布局的重点,努力改善城市的消费环境,变购买力外流为吸引外来购买力,增强城市的吸纳和辐射能力。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科学发展观规划、建设、管理城市,优化配置城市要素资源。建立多元化城市环保投资体系,逐步建立循环节约型的生产技术体系。加快城市体制创新步伐,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五章 深化体制改革,建设学习型和创新型城市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建设学习型和创新型城市,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节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完善政府的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外部监督体制,实行政府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节 事业单位改革


  遵循优化结构、分类改革的原则,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依法分离事业单位承担的政府职能,扶持公益性事业单位,加快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步伐。加快供水、供气、供暖等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推进电力、水利建管、公路运营和市政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改革。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实行管理者聘任制和员工竞争岗位。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体制。

第三节 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投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第四节 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和强化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完善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优化财政投资方向和结构,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方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合理配置政府投资资源,减少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投资监管体系。

第五节 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各级各类银行改革,强化人民银行宏观调控职能。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辖区金融稳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探索新的金融组织形式。

第六节 健全市场体系


  建设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专业市场为骨干、零售市场为基础,期货与现货市场协调发展的市场体系。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规范发展土地市场,政府垄断一级市场,放开搞活二级市场。大力培育科技市场,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国有资本和各类资本的流动和对接。完善商品和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垄断行业服务价格市场化进程,建立灵活的价格管理方式。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第七节 建设学习型和创新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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