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环境淘汰和排污许可证三项制度。对建设项目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
运用最经济的环境保护手段。用经济手段调节生产和消费行为。把环境保护与优化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确保对公益性环境保护事业的稳定投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建立最高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生态恢复要因地制宜,维护环境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做到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通过优化环境管理体系,保护环境的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效能最大化。
实行最广泛的社会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保护环境。积极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通过依法听证等形式,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与优化工作。
第四节 资源开发与管理
水资源。新增供水能力8.9亿立方米,水库总库容达到2.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达到1.6亿立方米,农业灌溉利用率提高到53%。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年利用南水北调水量4亿立方米。加快水库建设与除险加固工程。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积极推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土地资源。基本农田恢复面积600公顷。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积极推动土地整合和复垦。加强对空心村、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的整治。规范土地市场,加强产权登记和土地资产管理,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全部通过市场公开出让。
矿产资源。矿山采选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在“十五”末的基础上再提高2-3个百分点。加强主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有序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加强石灰岩资源保护性开发。实行矿产资源分区有序开采,提高利用效率。加强矿山生态建设与恢复,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合理补偿机制。规范和发展矿业产权市场,促进矿产资源勘察的市场化进程。
第十一章 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建设以人为本的宜居城市
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人为本的宜居城市。
第一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力争控制在4.5%以内。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坚持以创业促就业,鼓励弹性就业和自主创业、多渠道就业。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执法监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并规范发展社会就业中介服务。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促进扩大就业的有效机制。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积极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每年新增就业人数5万人。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省级统筹的准备工作。建立和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灾情应急救助机制。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加强养老保险、老年福利设施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城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98%,失业保险覆盖面达到9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工伤保险覆盖面达到90%,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80%,商业保险覆盖面达到65%。
第三节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
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水平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保护合法收入,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387元,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600元,力争全市职工年均工资达到16800元。
第四节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人口总量控制在580万以内。加强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条件。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和利益导向政策,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正确引导群众避开生育高峰。提倡优生优育,大力推进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工程,明显降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实施出生人口性别综合治理工程,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儿童与青少年健康促进计划,重点改善贫困地区少年儿童的营养状况。关注人口心理健康问题,支持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第五节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治能力。改善医疗机构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严格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和职业病,综合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依法加强卫生行业监管,推进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城市公共医疗资源,鼓励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转移。完善药品购销体系,推进医药分离。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系统改造,抓好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建设。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加大公益体育投入。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力争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40%。千人拥有医生1.75人,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4岁。
第六节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工作预案。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防震等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农村自来水饮用比例达到60%,食品卫生监督总体合格率达到90%。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实行重大危险源普查制度,减少事故发生。
深入推进“平安新乡”建设。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力争每十万人刑事案件发案数降至325件以下。深入开展争创综合治理先进市和平安建设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七节 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区居民和村民自治程度。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增加社会和谐基础。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开展行风群众评议制度,力争使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八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公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工会、妇联、团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坚持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加强司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援助,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普法工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效益和效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九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牢固树立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加快建立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提高公民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科学素养。反对封建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开展“双拥”活动,继续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市荣誉。
第十二章 实施人才强市和科教兴市战略,建设高素质
人力资源培育基地
坚持人才强市和科教兴市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努力突破科技和人才瓶颈,把经济增长更多地建立在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的基础上。
第一节 促进科技创新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鼓励原始创新,重点支持集成创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实现产业核心技术的集成创新和突破。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步伐,依托重点建设工程,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提高成套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加快培育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产学研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经费投入,整合科技资源,完善科研支撑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积极推进社会公益及农业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的投入力度,确立企业科技创新和投入的主体地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以农村教育为突破点,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继续扶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构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加快普通高中建设,突破高中教育瓶颈。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加快规范化和示范性学校建设,争取建成市级示范性优质小学200所,市级示范性初中4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10-12所。高中入学率达到85%以上,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市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