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获广西计算机推广应用成果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三)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主持或承担较大网络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连续5年无责任事故,能全面掌握所维护设备的性能,能够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重大故障问题。
四、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在主持或承担技术机房的设备运行、维修工作中,独立制定设备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术方案3项以上,或独立处理涉及机器安全运行的异态故障,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3项以上,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技术与经济效果;
(二)主持完成1项以上发射功率1000W以上,或两项以上发射功率为300W以下的广播电视发射台,或两个以上广播电视微波站,或一个6万户以上有线电视前端及网络系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工作,经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运行; ?
(三)主持完成5项以上影视晚会节目制作系统重大视音频工艺设计方案,或视音频工艺改造方案,付之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技术与经济效果;
(四)主持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3项以上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及技术应用的项目,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技术鉴定通过,并取得良好的技术与经济效益;
(五)主持制定3项以上有指导我区广播影视系统工作作用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2年以上且效果显著;
(六)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项以上主要完成人;
(七)被市(厅)级以上鉴定验收采纳应用的科技成果3项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
(八)主持或承担机房的设备运行、维修工作,连续5年无责任事故;或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开展的技术维护管理评比中,获得先进台站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技术维护先进个人称号者;
(九)在管理使用引进的重要广播影视设备过程中,全面掌握引进设备的性能,解决了引进设备与国产设备匹配中存在的复杂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使用引进设备中消化、吸收、创新国外先进技术,做出显著成绩,并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
二、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期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