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2日)宣布失效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财富的大量增加,社会各界对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消防警力严重不足与繁重的消防保卫任务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和社会倍加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依托保安机构点多面广、人员众多的优势,积极推进保安机构将消防工作列入服务体系,拓宽保安服务职能,对于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防工作,缓解当前我市消防警力严重不足,推动消防事业进步,确保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新乡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将消防工作纳入保安服务的重要意义,把积极推进保消一体化作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消防保安服务的具体办法,深入推进保消一体化消防工作新模式。
现将《新乡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新乡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的消防保卫职能,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新乡市工作实际,现制定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丁保东副市长为组长,市综治办主任刘尽忠为副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于世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贾海庆、宗万太、市治安支队支队长王郑宏、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庆山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长李庆山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消防支队。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