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乡镇水利站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水利(务)局:
全省乡镇机构综合改革在顺利完成第一批试点改革的基础上,第二批扩大试点改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落实全省乡镇机构综合改革中乡镇水利站的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等有关政策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乡镇水利站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
1、乡镇水利站是最基层的水利服务机构,承担农村水安全、水资源和水环境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长期以来,乡镇水利站在服务农业灌溉、防汛防旱、饮水安全、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政执法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特别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加强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乡镇水利站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2、乡镇水利站改革是农村乡镇机构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由于种种原因,我省部分乡镇水利站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经费不足、队伍不稳等突出问题,严重削弱了水利站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功能。乡镇机构综合改革,为理顺乡镇水利站的管理体制、落实保障政策、履行管理职能提供了契机,各地必须抓住机遇,理清思路,把握政策,扎实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
二、要认真贯彻乡镇水利站改革的主要政策
乡镇水利站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07]16号)、《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40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乡镇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苏编办发[2007]13号)。各市县水利(务)局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握政策原则,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保证乡镇水利站改革的正确方向。
(一)乡镇水利站的体制。省乡镇机构综合改革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乡镇水利站作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