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清远仲裁委员会李永庆等9名仲裁员备案登记的批复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清远仲裁委员会李永庆等9名仲裁员备案登记的批复
(粤司办[2007]89号)


清远仲裁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第一届拟聘仲裁员材料收悉,经审查,李永庆、李宏山、李国庆、朱导成、陈万来、何明显、宋桂琴、曾绍江、杨秀敏等9名仲裁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