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技术水平,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监控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持淘汰与创新并重,关闭、摒弃落后的生产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指挥中心,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传递、处理、反馈系统;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监测、监控,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社会安全宣传,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高危行业和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实现全员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到2010年,全市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死亡人数按3%比例逐年下降。道路交通、海洋渔业、建筑、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明显改善,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基本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
2.分类目标
1)重特大事故起数控制目标: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10年,重大事故有所控制,避免特大事故。
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目标:2010年比2005年下降45%。
3)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万人死亡率控制目标:2010年比2005年下降14%。
4)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控制目标:2010年比2005年下降12%。
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控制目标:到2010年,下降到2.37以下。
6)火灾事故万人死亡人数控制在0.025以内。
7)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8以下。
8)海洋捕捞、海洋养殖业生产万吨死亡人数控制在0.8以下。
9)水上交通安全控制目标:2010年死亡和失踪人数比2005年下降10%。
10)农业机械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农田农机作业事故死亡人数4人/年以下。
11)铁路交通伤亡事故控制在12起/年以下。
1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业等行业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13)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全民安全知识普及率达80%;职工安全文化教育率达100%;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14)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科技发展运行体制,建成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提高安全科技成果转化率,安全科技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1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到2010年,建立起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率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16)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目标:在加大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力度和提高企业职业危害现场监控的基础上,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项目普遍实施职业卫生预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水平。到2007年底,全市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均要到位,做到规范运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全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数量不低于从业人员的万分之二。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十一五”初期,启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建设项目,实现市级应急救援体系和国家、省级应急救援体系的对接;健全市、县(市、区)和企业等多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海洋渔业(含滩涂养殖业)、建筑等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救援队伍,提高突发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