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通政发〔2006〕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南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南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一、导语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出发,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奋斗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坚持安全发展与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并重,保障和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认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提出2006~2010年南通市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大项目(工程),制定《南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指导和推进本市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现状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确保“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在大力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防范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以依法查处事故为重要手段,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地遏制了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初步建立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2005年末,全市安监系统共落实行政事业编制228人,实际到位193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46个增加到53个,乡镇(街道)的安全监管力量逐步加强,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加快了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001年到2005年,全市各级安监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共立案查处了180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共有25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严肃追究了事故责任。
强化了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全市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特种设备等行业实行了市场准入许可证制度。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十五”期间,全市每年都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了全民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正逐步趋于好转。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2001年的4802起和876人,下降到2005年4257起和 777人,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工矿商贸企业连续4年未发生3人以上的重特大伤亡事故,处省内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