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司法保护。加大对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现象的打击力度,对于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对于拐卖、虐待、遗弃儿童等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从重从快惩治。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建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有效保障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4.加强社会保护。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周边地区商业网点、音像市场和网吧,教育引导儿童远离黄赌毒。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等手段,降低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开展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预警信息采集点工作,定期发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红黄蓝”三级预警信息。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少年维权工作。
5.开展自护教育。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必修课程,加强儿童法律知识和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依托各类青少年活动阵地,开展自护知识和自护技能的培训、实践和竞赛活动,提高儿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抵御自然灾害、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五)儿童与环境:全面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1.依法加强生态保护,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不断加大《
环境保护法》宣传和执法监督的力度,不断减少环境污染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的能力和质量,增加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建设绿水青山适宜人居的新南通。
2.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高儿童生活质量。围绕“民富、村美、风气好”目标,按照“布局优化、村庄绿化、河道净化、道路硬化、建筑美化、卫生洁化、管理长效化”的要求,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以养成农民现代文明生活习惯为核心,以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目标,大力开展以建立健全农村环卫体系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整治活动,打造农村新面貌。
3.采取措施保障儿童交通安全。完善相关交通安全标识,学校、儿童活动场所等进出口处交通标识设置率为100%,减少或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加强对学生专线或校车的监督与管理。
4.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儿童产品的安全。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大型游乐设施质量检测和监控,完善儿童产品安全检查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