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逐步完善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7.城乡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疾病的防治、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儿童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优生优育、儿童均衡营养等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儿童健康水平。4~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5%左右。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
8.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完善心理咨询室,加强儿童心理卫生和青春期教育。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在校体育锻炼。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引导儿童积极参与校外体育锻炼和活动,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达98%以上。
9.增加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投入。市、县(市)区要调整卫生事业经费列支结构,加大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开展免费婚检、特殊群体儿童体检,费用由政府承担。“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二)儿童与教育: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1.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化。基础教育质量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率达到100%;实施区域教育现代化工程和扶困助学工程。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助学机制,努力缩小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性别之间的差距。
2.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和完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推进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创新。
3.大力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构建具有南通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积极实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他们的各项待遇。
4.加强特殊群体儿童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女童、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享受义务教育。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保护。
5.加强儿童的早期教育和科技教育。逐步将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逐步建立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科技活动,培养儿童的科学精神。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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